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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好事多磨,五赴外市事终妥
作者:陈爱洲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08日

虽已立春,但还春寒料峭,办公室外面雪花飘飘,寒风凛冽。当事人的脸冻得略红,特意压低的帽檐却掩饰不了忧郁而无助的神情。喝过我递过的一杯热水后,当事人向我讲述了她的痛楚。
当事人与其邻市的老公在新婚燕尔时,感情尚可。但自从二人到沿海打工后,由于受花花世界的影响,其老公逐渐变得沉迷于享受,生活堕落,甚至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并且流连于各种声色场所,虽经我的当事人多次好言相劝,但却不思悔改,相反对我的当事人频频施以暴力。二人的感情也随之慢慢出现裂痕,渐渐的灰飞烟灭。哀莫大于心死,当事人对婚姻已彻底的绝望。但其老公却不同意协议离婚,抱着我自己不签字,你休想离得掉的想法,一直逃避。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后,我认真的审查了当事人给我的一些材料。很快,我便发现了问题,当事人只有一本结婚证和自己的身份证,而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料,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和仙桃法院的实际操作经验,必须要有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因为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不过,当然,问题也不大,我们律师可以去当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调取。凭着律师的敏感性,我也非常仔细的询问了当事人,其老公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否与结婚证上的名字一致,得到的是肯定的答复。
接受委托后,首当其冲的是需要调查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资料,我赶到邻市的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派出所,凭掌握的信息,让户籍警查其老公的身份信息,但却查无此人。万般无奈之下,我拨打当事人的电话核实,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这样,我无功而返。在联系到当事人后,她也显得很迷茫,最后,给了我一个相近的名字,原来,当事人的爱人一直用的是旧身份证,不久前才办了第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的名字与原来的名字不同,而这些我的当事人却浑然不知。
我第二次到邻市,调取了对方的身份信息资料,但要命的是二代证上的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致,这样,我来到邻市的婚姻登记机关,想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或者更改成一致。但是这次我又一次碰壁,因为天色已晚,不得已,我便又回到仙桃。确实比较恼火,按照规定,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话,立案肯定是成问题的。正所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我从邻市的律师朋友口中得知,该市的法院立案时,不一定需要被告的身份信息资料。那么,立案的问题,我就迎刃而解了,并且该市立案必须到管辖的基层法庭立案。
在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我便第三次来到了邻市的一个基层法庭,但是,星期一的上午,应该是上班的时间,但是该法庭却是大门紧闭,通过与法庭负责人联系后,得知法庭工作人员在外地,需要一两天才能回来。无疑,我便又折回仙桃。
几天后,我第四次来到邻市,还好,比较顺利的立案。很快,开庭的时间到了,我第五次来到邻市。因为考虑到当事人老公的脾气暴躁、不易沟通,我特地嘱咐当事人带来了一名原被告两人共同的女性朋友,便于缓和紧张的气氛。开庭前,我与当事人的朋友轮番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的之前的抵触情绪慢慢消退,案子出现转机。趁热打铁,我又围绕原被告两人争议的焦点进行逐一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最终,两人达成一致的意见,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至此,该案圆满的划上了句号。在回来的车上,当事人兴奋不已,我却异常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