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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管辖异议作用神,外地被诉本地审
作者:陈爱洲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17日
我们当地的一名女子,远嫁外省,却不想,婚后不久,丈夫非但不疼惜,却时常打骂,老实本分的的女子一直隐忍,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样的日子一晃便是六年。20103月,这一次,丈夫直接将该女子赶回了我们本地。几个月后,丈夫在当地提起了离婚诉讼。
女子的父亲,一名老实巴交的农民,找到了我,一面是对女婿的薄情寡义忿忿不平,一面是不尽的惆怅与无助。在仔细看了对方的起诉状,听完老人的陈述后,我便给老人做了详细的法律咨询。老人非常的满意,紧张的情绪也得到了些许缓解。
后来,老人也陆陆续续的电话咨询了我,当然,我都是不厌其烦的讲解,我也一直在为我们本地女子的案子出谋划策。如我所料,第一次起诉,法院因为对方证据不足,而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20119月,老人又心急火燎的找了我。原来,女子的丈夫又在他们当地第二次提起了离婚诉讼。这一次,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分析了具体的案情后,我认为外地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我们本地的基层法院管辖。首先,我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为本地;其次,20103月份,当事人已经从外地回到了本地,并且一直在本地生活,从没有离开本市。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本案外地法院没有管辖权。在给老人及当事人做了解释后,我们果断的提出了管辖异议,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外地法院也毫不含糊的将本案移送到了我们本地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