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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
    发布时间:2015-07-21
  •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正确区分本罪与一般背信经营行为的界限,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考察: 第一,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 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第二、看行为人通过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如果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21
  • 定罪标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致使有关单位破产,停产、停业6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发布时间:2015-07-21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
    发布时间:2015-07-21
  • 2002年12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渎职罪的主体做出了扩大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
    发布时间:2015-07-21
  •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
    发布时间:2015-07-21
  •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
    发布时间:2015-07-21
  • 刑法罪名一览表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1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2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3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4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5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6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7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8第109条 叛逃罪..
    发布时间:2015-07-21
  • 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19
  •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
    发布时间:201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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