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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招摇撞骗罪

作者:刘哲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02日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主要特征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客观条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及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就被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只物质利益,还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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