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辽宁锦州刘哲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法学论文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刘哲律师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来源网络转载》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