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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遗嘱有哪些?

作者:刘哲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09日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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