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离婚纠纷一案,一审不判决离婚,再次提起诉讼离婚
作者:刘哲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3日
案情:赵某与王某于2007年通过网络相识,恋爱不长时间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婚生子,由于之前是异地恋,感情基础薄弱,因年龄与家人综合因素,草率组成家庭,在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互不信任,王某沉迷网络游戏,在赵某怀孕及哺乳期间不管不顾赵某与孩子,屡教不改。起诉要求离婚。王某辩称:自己沉迷游戏会改,会做起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赵某辩称:已心灰意冷,不愿意继续与王某一起生活。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未达到感情破裂,不予判决离婚。
案情:原告赵某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王某解除婚姻关系。
再次开庭被告王某同意离婚,并同意原告起诉的所有诉求,法院在双方都自愿平等基础上,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一、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婚生子由原告赵某抚养教育,被告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
三、婚内的冰箱、彩电、洗衣机归原告所有;四、婚姻存续期间所有权的债权债务归被告王某所有。
代理律师评析:一、原被告双方拿到的民事调解书属于公文书,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均不能再提起上诉;
二、原告赵某在一审不判决离婚后,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间,再能提起诉讼;
三、原被告双方拿到的民事调解书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在线咨询
Email:1325690313@qq.com QQ:1325690313
执业机构: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201011658397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5-98号
积分:449547奖章:2点击量:941601
我的精彩回复
- 代理商和厂家不再合作了,在厂家的预存款和保证金可以退回吗?
- 相亲后男女双方人生观爱情不同男方可以要求退返财礼吗大概两万多
- 您好,我想咨询下邻居将入户门改成外开门,是否合法,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了
- 我朋友我没有18岁我们一起的肯德基去上班 他说没有18不可以
- 非国家公务人员贪钱了构成违法吗
- 北京市用人单位现在对劳动仲裁2年前的员工工资发放清单负举证责任吗?
- 关于社保单位扣缴的事。比如我1月工资够转正资格,但2月发1月工资,扣了社保,社保入账是2月的
- 网上买的电器出现质量问题,退回去换货。货物已经换回来了,我也送人了
- 如果男方偿还了15万债务后,能否再起诉女方,要求将夫妻共有住房过户到男方名下
- 买精装房时,开发商不允许交房前客户对装修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