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最高法副院长:刑事审判要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作者:张沂峰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最高法副院长:刑事审判要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25日作如上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沈德咏在25日召开的座谈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依法公正审理每一个刑事案件,及时准确查明事实,正确应用法律,依法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要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冤假错案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充分运用科技力量、充分争取群众支持防范冤假错案。”沈德咏在此间强调。
沈德咏提出,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充分相信绝大多数律师是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是理性、客观、公正、中肯的,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
沈德咏强调,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公安、检察等专门机关,贯彻落实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共同履行法律职责,共同守住法律底线,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据悉,此次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主持。广东省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部分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 (记者 张蔚然 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