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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年轻女子涉嫌贩毒 开庭辩护无罪释放
作者:陈剑华 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16日
年轻女子涉嫌贩毒 开庭辩护无罪释放
年轻女子涉嫌贩毒  开庭辩护无罪释放
李某年轻貌美,在某市联通公司工作。一个叫张总(张老三)的大客户,经常到李某处办理交费等业务,慢慢双方成为了好朋友。张总承办球赛请李某协助管理票务事宜。李某觉得跟张总干开心快乐,大有前途,故辞掉令人羡慕的工作,追随张总左右,但不知自己将掉进深渊。张总请吃请喝,有时还拿毒品让她吸,一段时间过后,李某吸毒成瘾,为了获得毒品,唯张总之命是从。
一天张总给了她一点毒品,她躲进厕所吸食后,张总叫她把一个包带到南昌去,有某男会在南昌汽车站接包。李某带包上车去南昌,接包的某男与李某通过一两次电话,当李某下车时,刚与某男见面即当场被公安人员抓获,从其携带的包内当场缴获了大量毒品海洛因,二人被依法刑拘,某男供认李某知道包内有毒品,但李某九次供述均予以否认。
李某父母经人介绍到南昌委托陈律师为其辩护,陈律师经过仔细阅卷和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后,向检察院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希望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书面辩护意见。但未被检察院采纳,案件移送到法院。法庭开庭审理,陈律师从刑事诉讼证明的标准出发,分析各证据特性和证明的内容,得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的结论。法庭认真听取并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庭后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经讨论后撤回了起诉,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对李某仍然不予释放,在等待一段时间后,陈律师向省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超期羁押。检察机关立即行动,公安机关当天晚上12时到看守所将李某释放。此时李某已被羁押九个多月。
    李某被释放后,应聘到另一个市的移动公司工作。不久,遇上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李某被抽调进京为奥运会提供通信服务。在京2个月工作期间,她勤奋努力,受到组委会表彰,被誉为江西移动服务奥运的“三朵金花”之一,某报纸对她的业绩进行了大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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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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