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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实用逃债术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实用逃债术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一句古话,说的非常有理,天经地义。做人要厚道,言而无信,难以立足。但现实中却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站着借钱,跪倒讨债的事比比皆是。因为想做到借钱不还的人很多,要钱没有,要命甚至也无一条的大有人在,不然法院怎么会有那么多债权债务纠纷?你想成功逃债吗?以下策略,姑妄听之。
  无心无肺,没有底限。一个人没的良心,那就如钢墙铁壁,刀枪不入。但这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就的,得有极强的心理素质,极厚的脸皮,真的是处变不惊。需要不断挑战和超越自己的底限,增加抗体,做到如刘邦那样,项羽杀死他爸炖汤,他要求分着喝,一点都不心惊。无法无天,任你如何逼债,我自毫无知觉,岿然不动。一句通俗的话,死猪不怕开水烫。管你春夏秋冬,我就是借钱不还。漂亮的话,说的如蜜甜,如甘饴,豪言壮语,连哄带骗,能逃则逃,能躲则躲,躲一天是一天,消磨债权人意志,让债权人灰心丧气。任你是天王老子,我也是一毛不拔。
  依法维权,压制对方。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就如踢足球一样,采用合理冲撞,将他撞倒,甚至撞死。如果你借了别人的钱,根本就不打算还,那你得有抗击暴力的心理准备。你欠钱到期不还,债权人出于义愤肯定会找你讨债,甚至带一大帮人去讨债,给你造成压力,群情激愤之时,可能会采取武力手段,扁你一顿也在情理之中。债权人对你来野的,不上路子,不按规矩出牌,不和你讲“法制”,采取暴力手段,迫使你还钱,此时,你要么三十六计逃为上,这叫避其锋芒。此时不躲,是欠揍。但是,跑不了,怎么办?想办法报警喊救命。让警方介入,避免受皮肉之苦。警察会说,你们是债务纠纷,依法解决,法院起诉吧。谁打人打出事来,谁负责,谁承担法律后果。这不就把债权人的气焰给压下去了。今后,你就有个三长两短,在场的几个人,是首先怀疑的对象。
  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只要你没钱,债权人拿你也没办法,法院也没有良策。找到你,最多关你几天,于你何损?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案例多了去了。他又不能打死你,打死你他犯法,打残你他要牢,你怕他怎的?记住一点,你千万不能有钱,在你名下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债券、股份等一切能够变现的资产,均得提前转移,否则,一旦被法院查封,那就在劫难逃了。所以,你借钱之时,就应当预知后事。一个字,就是有法院帮对方,也是白忙一场。
混淆责任,李代桃僵。如果你名下有公司,那你借钱时,可以公司名义,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法律也没规定,公司借钱后不能用。所以在要还钱时,做空公司,把公司搞成皮包空壳,这样债权人,就没办法向你公司主张权益。因为其个人的钱,依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给公司还债的,这样你可以照样下酒店,照样开豪车,照样天南地北,债权人拿也一点办法也没有。如果出现,有危险的处境,就立即采取第一项措施,依法保护自己,报警申冤。尤其是连带担保人,法律规定有严格的追究责任时限,过了期,法院就不会支持,此时,担保人在债权人主张担保责任时,可虚与委蛇,一拖再拖,记住是口头承诺,万万不可写在纸上,把债权人拖过法定连带担保时限,这时就可以大摇大摆,爱理不理了。
不见踪影,隐姓埋名。玩消失,搞失踪。躲在另一个小城市弄点小生意做着,或到农村弄块地种着,装作良民,隐姓埋名,甚至取妻生子。这种例子太多了。反正自己过得舒服就可以了,管债权人倾家荡产呢。现在还好,又不强迫办理暂住证,上公安网也查不到踪迹。让债权人打官司,找不到人,无法送达文书,增加诉讼成本,想想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会达到抑制一部分债权人打官司告状的念头。让执行局找不到人,时间一长了,大家都疲软了,也就没人管了。那债还不烂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