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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恶意欠薪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恶意欠薪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邓先生,职业厨师。与9个同事,20154月在大厂某酒店打工,酒店累计拖欠工资50000余元。7月中旬酒店的4位投资人因为合伙纠纷,都对酒店撒手不管,并且人都不知去向,邓先生等人讨要工资无着。咨询如何才能讨回自己的工资?
律师解答:一是,建议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立案处理,依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追究酒店经营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在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而拒绝支付或仍不支付工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经营者恶意拖欠薪资的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相关条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限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可以走诉讼程序,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保全某酒店现有财产,待有生效法律文书后,依法处理,用以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