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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被狗咬了能得到哪些赔偿?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被狗咬了能得到哪些赔偿?
李师傅在小区正常行走时,被突然窜出的一条狗把小腿咬了,出了血。为避免狂犬病毒,狗主人让他到防疫站打狂犬疫苗,承担疫苗费用。想想自己无端受此“狗咬痛、打针疼”的痛苦,难道就打打疫苗就算了么,自己来回奔波,耽误的几天不好干活工资损失怎么办?
石志忠律师(18912000832)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在本案中,李师傅正常行走,狗东西突然窜出,视李师傅腿如肉包子,咬伤致害,李师傅没有任何故意或者过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狗主人来讲,狗自己突然窜出,也是意外之事,但意外不等于无责任,依法律规定,只有在受害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时,才无责或减轻责任,所以,此狗咬人产生的责任均由狗主人承担。
对于责任范围,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应赔偿损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结合本起案件的实际情况,李师傅主张的赔偿项目只应局限在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三项。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以医疗机构(防疫站)出具的收费票据为依据。交通费是以普通的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是往返防疫站打疫苗而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得有相应票据,如果无票据可以依据次数、地点等因素合理酌定。误工费得结合医嘱误工休息期限、减少的收入等情况来定。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原理是“填补原则”,你损失多少,并且是现实的损失,对方就得赔偿多少,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因为受到伤害而造成的损失是多少。所以,尽管李师傅对于狗咬伤自己,“打打疫苗就算了”心存在遗憾,从情理上讲确实吃亏了,好好一个人,很平静的生活工作,就是你的狗狗,造成了这么多的麻烦事,还无形之中增加了那么多无效的“GDP”,但法律只是保护你最低限度的利益,确实没有办法让你在此事件中“获利”,除非你遇到了“大款”,这个“大款”还很大方,自愿给你额外补偿,那是法律不会禁止,是皆大欢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