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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你凭什么不让我离婚?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04日
你凭什么不让我离婚?
有报道地要征地拆迁,因为离婚可以算作两户,可以获得更多的拆迁利益,导致涉拆迁地块的群众蜂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一看这架势,政府“内部通知”,此地块如有人要办理离婚登记,一律停办。
又报道,上海离婚买房也成风。随着调控传闻被扩大蔓延,上海离婚买房进入了白热化放量冲刺阶段。上海多个婚姻登记机构出现前所未有的协议离婚高峰。有人提出相关政府部门不制止这种离婚,是不作为,甚至要求停办离婚登记。
有评论认为,现在有部分人急功近利,丧失诚信,不讲道德。认为诚信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稀缺资源,夫妻假离婚就是一种出卖诚信的典型欺诈行为。是的,确实是假离婚,这了达到某种目的,有一定欺骗性质。市场经济时代,利益至上,在所难免。我要问,这欺诈产生的根源在哪里?是不是制定政策者也得反思你制定的政策是否有问题呢?不要出了事总在别人身上找原因,说别人的不是,要审视自己的政策是不是接地气,是不是符合程序,是不是合人性化,是不是合乎人情。
因为有人想通过离婚获取拆迁利益,你就不让一地人离婚。这种想法也太武断太粗暴了吧,毕竟还有真的过不下去要离婚的呢,明显是矫枉过正,并且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想离就离,又不违法,你凭什么用强制的手段干预我啊,你可以劝导,你可以宣传,你可以引诱,你可以告诉我“假离婚”危害,假戏真唱的风险,但你不能强制不让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对于因拆迁或买房而出现的假离婚风潮,笔者呼吁应当在源头上治理,制定好稳定持续可期待的政策,让人不能通过离婚获益,让人不想离婚,才是解决问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