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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恋爱期间女方怀孕打胎费用如何承担?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04日
恋爱期间女方怀孕打胎费用如何承担?
小李与女朋友最近不慎,导致女朋友怀孕,因为还没有结婚的心理准备,女朋友决定打胎,小李有点不乐意,想把孩子生下来,女朋友自行打胎并要小李付打胎的钱。小李问赔偿钱赔多少比较合适?
律师解答:这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是生育权问题。女方有生育权,有权决定打抬保胎与否,现在小李中只是处于男朋友阶段,本就无权干涉,何况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退一步说,就是存在合法的婚姻,男方也只能做女方思想工作,积极动员女方生育,不能强制女方生儿育女,当然如果女方一意孤行,不顾及男方感受而打胎,如果男方就此提出离婚,可以确认为感情破裂,判决离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二是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是双方自愿发生而导致女方怀孕,不存在一方有过错或强迫,就事论事而言,这是双方共同行为,对打胎产生的损失和费用谈不上让哪一方赔偿。但女方怀孕是男女双方感情爱情的结晶,因为种种原因,姻缘变成孽缘,成果变成恶果,但对于女方因打胎而产生的费用男方应给予部分补偿,在情理之中,符合人们处世一般准则,也是公序良俗的要求。就此具体事情,小李应给予女方补偿,并且适当多给为好,女方毕竟身体受损害,付出的代价远远多于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