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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有一位王女士咨询,现在正和老公闹离婚,又是房子,又是车子的,又是存款的,对财产争执不下,咨询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综合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主要体现在是维持家庭生活需要、耗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付出的精力方面特征: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主要表现为个人专属性、指向性特征: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不随时间延续而转变);
2、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财产,通常的处理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哪一方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必需提出证据加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