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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欠钱不还官司缠身麻烦多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欠钱不还官司缠身麻烦多
小王因急用钱,借了小贷公司的款,现在经济窘迫还不上了,小贷公司多次催促,并且告知如再不还钱,将起诉要求小王承担法律责任。小王问,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判决还款,法院会不会在其还房贷账户上扣款?
律师解答:小王与小贷公司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关系,现在小王因自身原因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小贷公司起诉也只是要求小王履行还款义务的民事诉讼,在本起诉讼中,小王只有还款的民事责任,不存在要负刑事责任说法。
小王与小贷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贷款关系,法院会判决小王还款,如果小王有钱不还或转移财产,导致无力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这时,性质就变了,因为小王不仅是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问题,还有就是具有明显对抗国家法律、渺视法院生效判决权威性的表现,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追究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责任,简称“拒执罪”,不过这种情况只能是到执行阶段才可能发生。注法条链接: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查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现在法院和银行有联网机制,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知道账户变动情况,所有进账户的款项,是“有来无回”的,所以法院会冻结小王还房贷账户,如果有余额,可划扣款项。同时,对于法院来讲,也不知道小王的账户是特定用于还房贷的,再说用账户中存款偿还银行贷款,此种债务也不具有比其他债务的优先权,只要是小王的钱,都可以划扣,所以房贷账户的款项很难保证不被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