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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暴力讨债也违法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暴力讨债也违法
曹先生的儿子在外借了高利贷,大概有200多万元,但是留下的是曹先生的地址,现在因为没有还钱,计债人经常夜里12点还有人上门,现在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出借人讨债找错了对象。从民事责任角度讲,曹先生的儿子在外借款,其负有还款责任;曹先生没有义务给儿子还债,放高利贷者也无权向曹先生主张。此外,出借人尽管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权利,可以采用合法的方法催讨,如到法院起诉、申请执行等法律手段。
出借人讨债措施明显不当甚至违法,曹先生应及时报警。利用社会闲散人员,用类似恐吓无赖骚扰甚至威逼的手法,半夜三更骚扰曹先生,弄得鸡犬不宁的,如果仅是坐在家门口,在周围转悠转悠,炫耀一下肌肉,采取的是不温不火,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因为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警方或许也不能对这种行为予以制裁。但如果强行赖在曹先生家里,就可能变了性质了,有涉非法侵入住宅之嫌,轻则,治安处理,重则,课以刑律。就此,敬告出借人依法主张债权,切莫从维权人变成施暴者,走向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