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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自愿,复婚也需自愿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02日
离婚自愿,复婚也需自愿
孩子不满一岁,与老公发生争吵,冲动之下,双方协议离,现在很后悔,想与老公复婚。问是否可以?
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双方只要是自愿复婚,破镜重圆,有何不可?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有权力去阻止。
你孩子还不满一岁,依照法律规定,此时你的婚姻是受法律特别保护时期,除了一些极端的特殊情况外,如孩子是你和他人通奸所致而不是你老公亲生的等情形,你老公是无权提出或要求离婚的,但法律对你的离婚权利却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你可以要求离婚,你自愿和老公协议离婚,是你放弃法律对你特殊保护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夫妻:“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复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现在和你老公自愿协议离婚,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程序已经终结,法律上没有关系了,两个都是自由人。你想复婚,如果你前老公不同意,只能是你一厢情愿。所以,你现在想复婚,但能否复婚,关键在于你前老公是否同意,他如果同意,那就是 “两个哑巴睡一头——没的话说”,他如果不同意,你无权强迫,因为他有婚姻自由。
所以,建议你积极和前老公沟通,也请亲朋好友劝导,也许他与你离婚也不是“蓄意”的,也是一时“激情离婚”,也有此复婚打算,但碍面子,没有表明而已,现在你主动低头,不是正好给他台阶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