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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退休再干合同终止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05日
退休再干合同终止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老王退休后,因为工作一向勤恳,技术过硬,为做好传帮带工作,单位又将其返聘,并签订了2年期的返聘协议。现协议到期,单位不再续签,老王问,能否向单位主张2个月工资额度的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不能。老王已经退休,享受了社会保险待遇,尽管仍然是向单位提供劳动,但已经不再是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劳动者的待遇。与单位之间的《返聘协议》相关约定也不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按合同履行即可。如果没有约定给经济补偿,老王很难主张;如果约定合同终止,按合同年限给经济补偿,单位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