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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姻需珍惜,家暴要维权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婚姻需珍惜,家暴要维权
张女士,1982年出生,于2010年结婚,住大厂街道新华某村。婚后生育2女,长女2014年出生,次女2016年出生。婆婆与张女士生活在一起,矛盾比较大,老公不时地还动手打她。本人想离婚,考虑到2个女儿将来的生活和学习,又很为难。咨询有什么好办法?
律师解答:张女士仅是一些家庭琐事未能妥善处理,导致对婚姻失去信心,进而想离婚。从法律上讲,张女士的情形,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没有达到法院能够判决离婚的程度,有和好的可能性。律师的建议是:
一是以积极心态应对家庭纠纷。结婚不易,需要珍惜,不能轻言放弃。张女士有两个孩子,且均很幼小,目前家庭负担可想而知是非常重的,如果轻言离婚,带来的生活变化对孩子是莫大的伤害。所要和婆婆、老公沟通化解矛盾,多换位思考,多请亲朋好友做劝解工作。
二是对于老公不能理智处理纠纷,反而对张女士施以老拳,是违法行为,是家暴行径,造成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张女士可以通过社区妇联等组织加以规劝,如果不思改正,可以报警,由警方出具告诫书;再严重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再有犯者,课以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