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律师函 (2014-09-27) 点击量:1423
—[2014]**律函字第1207-002号 致江苏省泰州市**区**镇党委书记***,镇长***: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就您作为负责人的该行政管辖区域内,***范围内所涉开发地块村民(我律所委托人)因补偿安置房极度不公、委托人的知情权被严重侵犯一事致函于您: 鉴于: 1、针对委托人***的住房拆迁安置......
当前只有一页

律师资料

张学增律师
电话:13701227…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