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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者:张学增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业技术等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企业(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而引起的纠纷。
特许经营具有的特征如下:
        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为合同关系; 
        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业技术等经营资源,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 
        三、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即被特许人服从特许人的控制); 
        四、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报酬; 
        五、双方当事人是独立的经营者,被特许人依其自有资本进行经营,但并不排除特许人的资金支持。 
        特许经营也被称为特许连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连锁经营都构成特许经营,直营连锁因连锁店归总部所有、非独立经营而不属于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也有所不同。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通过给加盟店,由此获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费。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买入、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经销该产品。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援助;在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中,也有制造商对其进行指导、援助的,但这只不过是制造商附随商品的批发销售的二次行为,该行为自身通常不能请求支付使用费。 
        特许经营的核心内容是涉及商标、商号、专利和专业技术等的许可使用,因特许经营引发的纠纷,除了适用《合同法》外,其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特许经营产生的纠纷都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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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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