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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不是赠与,也不是借贷,实际可能是诈骗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不是赠与,也不是借贷,实际可能是诈骗


一、案情介绍
甲男离婚后,一直单身,他在单位工作之余,经常用手机加一些陌生人聊天。通过聊天,甲男认识了乙女,双方年龄不相上下,乙女也自称离异。甲男产生幻想,就是想通过相处,如果相处得好的话,以后与乙女结婚,组成家庭。双方认识后不久,就相约着在酒店开房,发生了关系。
事后不久,乙女以各种理由向甲男“借钱”,先是说买几百到上千的东西,再就是说自己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没有多长时间,就向甲男借了有几万元。甲男提出与乙女进一步交往时,被乙女拒绝。甲男向乙女提出还钱,乙女总是敷衍,也不说不还,但是现在没有钱,只能慢慢还。甲男向乙女警告,我是以结婚为目的与你交往,但你只是想骗我的钱财而已,若你再不还钱,我就去报警,说你诈骗。乙女不甘示弱,你要是敢去报警说我诈骗,我就告你强奸,吓得甲男不敢去报警。再试着催促乙女还钱时,乙女把他的电话、微信都拉黑,怎么也联系不到了。
二、案件分析
1、甲男不构成强奸
双方通过社交软件聊天认识,事后相约到酒店开房,自愿发生关系,理论上不构成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最显著特征就是违背妇女意志,该罪是一条重罪,起步就是三年以上有其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如果警方介入处理的话,除了听取双方陈述外,还会结合其他情况加以综合分析,比如:双方的关系,事发前的聊天记录,事发时有无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女方意志,事发后有无及时报警等。本案中,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这些可以从之前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开房间,是双方自愿相约前往。事发时,双方并未发生争斗。事发后,女方又未及时报警。从这几方面综合来看,甲男一般不构成强奸,即使事后乙女再报警,估计她也是没有证据可以指证甲男构成强奸。
2、一般不视为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行为的典型特征是无偿性、单务性,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即可获得利益。如果是赠与行为,当钱款交付后,一般不得再主张返还。本案中,甲男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因为乙女提出系“借钱”。实践中有些类似案件,女方不以借钱为理由,只是通过各种理由向男方“要钱”,若男方在女方的要求下,向其转付钱款,对此性质的认定,一般首先考虑是否属于赠与。若涉案金额较大,一般会考虑双方之间的关系,若双方之间存在“情侣关系”,认定其系赠与的可能性较大。很多男女因此发生争议,一方坚持说是赠与,而另一方不予认可,即使认为系赠与,也是附条件赠与,即以双方相处准备将来成婚或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为前提。对于成婚,要看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即各方是否均系单身,且达到结婚年龄,若是,一般所附条件成立。若仅是为保持不正当关系,因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一般认为所附条件不成立。对于前者,若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从公平入手,当所附条件不能成就时,赠与一般可以撤销。
3、可以成立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一是交付。本案中,乙女向甲男提出“借钱”,甲男表示同意,故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甲男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形式,将钱款转给乙女,交付成功。符合借款合意达成和交付两个条件,故而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虽然双方借贷关系成立,但若甲男想去维权存在一定难度。向对方催要,女方就是不还,那只能去法院起诉解决。但实践中,像这种类似情况,甲男只有对方的手机号码、微信,没有对方准确的身份信息,无法完成诉讼必须的材料。虽然说,通过手机号码、微信可以倒查出使用人的身份信息,但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没有实际可查的途径,必须要经过第三方利用“非法手段”查询。即使能查到,有可能也是盗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这样就更加难以维权。
4、实际可能是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乙女以婚恋或男女相处为幌子,向甲方“借钱”,借款到手后,通过拉黑联系方式玩失踪,可以判断出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其借款理由,一般均系其虚构的事实,其实际骗到手的金额也达到了诈骗的立案标准,可以依法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实践中,发生类似情况时,男方一般会顾及自身名誉,或者是自己也认为所谓的男女关系并不正当,从而放弃追究对方责任的机会,使得一些人更加肆无忌惮,不断骗取更多受害人的钱财。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行为可能就是诈骗。
三、律师简评
实践中,此类案件较多,以感情交往为幌子,男的女的都有,进行诈骗活动,但实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较少,故而有很多人敢于铤而走险,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如果诈骗的次数多了,总会有失手的时候,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之所以各种诈骗盛行,个人认为还是当下社会过于浮躁,许多人想走捷径。目前国家正在严打,希望一些人金盆洗手,不要再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