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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上海地铁上“抢座打人”风波有何说法?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21日
上海地铁上“抢座打人”风波有何说法?
819日上午,正值上班早高峰,上海轨交8号线延吉中路站,大家蜂拥而上。即将关门时,一位手缠绷带、戴着眼镜的女子冲进来,她挤到门口最边上的一位小姑娘身旁,强行占座,甚至坐到小姑娘腿上。她要求小姑娘站起来,不停挤推她。占到座位后还不肯罢休,硬让被挤在一边的小姑娘起身,并挥手打她。恰好有胖阿姨出面制止,否则小姑娘还要吃大亏,被欺负的小姑娘一路伤心流泪。
大家都觉得好奇,这绷带女哪来的脾气,竟然在地铁上公开撒野,好像还非常嚣张。对于绷带女,如果她是一个讲文明的人,她可以主动与那小姑娘商量,请求让座,估计小姑娘也会乐意让座,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闹剧。反过来再试问绷带女,她自己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是否主动给别人让过座。从她今天的表现来看,这种人应该不会给人让座,因为她从来不会考虑别人,只顾自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从来没有给人让过座,要求别人反倒理直气壮蛮不讲理。
小姑娘是否应该让座呢?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规定,老、幼、病、残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绷带女是否属于其中所规定的病或残呢,对此有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认定呢?这里没有认定标准,只是根据一般常人的理解和观察,比如看到某人身体虚弱、四肢无力、行动不便、腿或下身器官缺失无法站立等情况时,就认为他是病人或残疾人,然后乘客就会主动让座。本次事件中的绷带女是否算病人或残疾人呢?从她后面凶悍的表现来看,应该不属于病人或残疾人,说白了,就是一种霸道,无理取闹。但看到她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私文人,如此举动,着实让人吃惊不小。
即使他是病人或残疾人,也不能强行抢占别人座位。因为上述规定,只是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所谓守则,是指某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一般包括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乡村公约。具有概括性、针对性、准确性、可行性、通俗性。守则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向所属成员发布的一种要求自觉遵守的约束性公文。它的基础是自觉自愿,不是法律强制,完全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说的通俗点,即使你是老、幼、病、残及怀抱婴儿者,不给你让座,你也不能把别人怎么样,最多他只是受到周围公众的道德谴责,仅此而已。
只是一件小事,希望到此为止。估计绷带女当天可能因为手伤或其他什么原因,偶然表现出野蛮霸道不讲道理,事后或许她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即使她没有认识到,相信这次的舆论倒向,对她打击应该也够大了。事情既然过去了,大众也不必对其人肉,我们不能以暴治暴,一定要将其搞臭搞跨,这样做也是让人所不齿,得饶人处且饶人。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学会宽容,放过她吧。如果我们一定要从中学点什么,那就学会时刻提醒自己,在公众场合一定要注意文明形象,大家都能这样做的话,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上海王景林律师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