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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向“家庭暴力”说不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34日,庐江50岁女子李娟(化名)因故意杀人罪在合肥中院受审。李娟与丈夫结婚20多年,育有两个女儿,其夫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经常为琐事大打出手,或辱骂不止。多年来,亲戚朋友、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都曾进行过劝说和调解,其夫也多次保证不再动手,但事后家暴从未停止。去年815日,不堪折磨的李娟用锤子和菜刀将丈夫杀死,然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在审判法庭上,两个女儿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但李娟应该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中国历史上有位杰出的女性叫班昭,人称史上四大才女之一,她在七十岁高龄时写出《女诫》,该书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七篇,她鼓励女性凡事逆来顺受,一切以谦顺为主。这部书受到统治者的赞赏,得以广泛传播,影响深远,可以说禁锢了中国女性二千年。它让女性骨子里就认为,女人天生是男人的奴仆,卑弱、敬顺、专一、曲从是女性的代名词。正是这种“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使得男人在家庭生活中表现出强势,稍不顺意,就会诉诸武力。许多女性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一味忍让。但男人并未因此收手,有的反而变本加厉,惨状让人不忍目睹。
201512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本法于今年31日起施行。根据本法规定,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采取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这次立法的最大亮点,但不免让人担心,这种规定可以得到贯彻实施吗?估计难度很大,在某些地方可能只会停留在法律规定上。有总比没好,以后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希望它能有效发挥作用。
19093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后来,38日被定为国际劳动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rking Women's Day,简写IWD),在中国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
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平等已是大势所趋。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可以不再受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姑息或纵容男方的家暴。金星曾在节目中明确地告诉广大女性朋友,对于伸手打老婆的男人,坚决要与他离婚,一次机会也不给。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法院可以据此判决离婚。女性没有必要与一个不尊重不爱惜自己的男人生活一辈子,如果女性敢于抗争,家暴现象就会受到扼制。说的轻松,实践中许多女性还是会顾虑很多,她们宁愿忍受折磨,也不肯离婚。想对女性说,幸福永远只在自己手中。(王景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