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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集体吐槽《离婚律师》之我见
作者:李秋云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以剧说法之《离婚律师》(第二十集)剧评
作者:李秋云(18680260808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离婚律师》热播后,伴随着好评如潮的是铺天盖地的争议之声和各种吐槽。作为一名法律界人士,同时作为一名从头到尾仔细看完该剧的观众,本人认为有的吐槽有道理,有的是为吐槽而吐槽,现就一些律师吐槽表达下看法。
一、关于罗鹂去池海东家取证,引发的律师等同于私家侦探的角色问题
罗鹂听了池海东发给焦艳艳如果他沾花惹草就净身出户的微信后,作为焦艳艳的委托代理人,同时又是她表姐汤美玉的闺蜜,无论于公于私罗鹂身体力行全力以赴对此进行取证都是无可厚非的。当时焦艳艳和池海东尚未离婚,得到焦艳艳的允许进入池海东家是合法的,并且后面池海东将计就计跟罗鹂推杯换盏、相谈甚欢,罗鹂的做法没有侵犯池海东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这跟私家侦探的做法完全不同。
在笔者看来,《离婚律师》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律师不能天天等待当事人提供证据,而应与时俱进,发挥更多创造性思维,提供跟多的增值服务,才能提升收费标准。
二、关于录音的证据力问题,以及过错方净身出户的问题
1.如果男主角当庭否认出轨并且质疑证据的合法性,法庭不可能认为男主角出轨。
2.“一方有过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读。
以上说法都是正确的,但用来吐槽《离婚律师》显然是在没看完本剧的情况下断章取义了。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罗鹂手上只有一份录音证据,只要池海东否认真实性或者合法性,罗鹂就拿他没办法,池海东为什么要承认呢?那是他故意为之。因为不通过诉讼,焦艳艳不肯跟池海东离婚,池海东一方面爱面子,不想让人知道他被戴绿帽子,另一方面又有责任感,为了让焦艳艳对他彻底死心,并且让焦艳艳离婚以后生活有保障,池海东只能这样做。这些内容后面的剧情都有提到。吐槽者认为剧组不专业塑造的池海东不专业才会很老实自认,而池海东在剧中是从未输过得池一亿,两者自相矛盾,由此得出剧组不专业得结论,其实这是没有好好理解池海东这个人物形象。
关于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对法律的误读问题,只能说,吐槽者又断章取义没好好看电视了。第二集中罗鹂在池海东办公室已经先说明了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的规定,但这是当事人的诉求,实现委托人的诉求是代理人的责任和义务。本剧池海东与焦艳艳离婚,池海东净身出户是庭外和解的结果,并非法院判决的结果。庭外和解,男主角当然可以选择净身出户,这也恰好说明了剧组为了剧情和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巧妙地避免了判决将会引起的争议,而用了庭外和解来达到让池海东自愿净身出户的效果。
三、证据突袭问题
关于证据突袭问题,吐槽者认为,当庭提供一份证据让对方措手不及,然后赢得官司的情况几乎不存在。
首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由此可见,我国新民诉法对举证期限的规定相比修订前已经宽松很多,对于超过举证期限的,法院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由法官自由裁量。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也有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罗鹂的录音是在开庭前一天取得的,属于新证据,当庭提供该新证据让对方措手不及,然后取得有利形势,赢得官司是可能的,关键是开庭前一天是不是有这么幸运能取得新证据。更重要的是,这份新证据是池海东故意让罗鹂取得的,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骨灰级律师,他了解民诉法的规定,故意让罗鹂在庭上提交,同时作出很惊讶的表情,以使焦艳艳对他死心同意离婚。本剧出于剧情需要,有很多这样的情节,不一一赘述。
四、中国根本不存在离婚律师
有不少律师认为,我国目前的律师行业中,没有所谓的离婚律师房地产律师移民律师这样的行业划分,单纯只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只是极少数,认为电视剧离婚律师其实只是个噱头。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在是对市场的短视。一方面,在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搜索离婚律师房地产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等等,都会出现一些以该类型为主的律师团队。这是市场认可的一种划分方式。
就拿离婚律师团队来讲,除了我们金牙大状离婚律师团队之外,目前在国内以离婚业务为主的还有北京余婧婚姻律师团队,上海贾明军律师带领的沪家律师事务所、谭芳的婚姻律师团队等。
近日,陈彤编剧在其新浪微博发表了这样的看法:我国目前每年大概会有几百家上市公司前十位股东发生婚变,按照每年上千件案源、每件50万收费保守计算,目前的市场规模至少在10亿-50亿,与2012年境内IPO业务的发行人律师总收入2.6亿元相比,资本市场的婚姻家庭业务量更大,网上小律师没接过大生意,以为离婚律师很穷呢
可见,陈彤编导用离婚律师命名这部电视剧,并不仅仅是噱头问题,而是敏锐地发现了中国日益剧增的离婚率和家庭资产。事实上,在我们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家庭资产往往都几千万以上,并非像一些律师认为的那样:离婚案件=低收费。上海沪家律师所更是凭借离婚业务就支撑了整个律所的发展。
《离婚律师》电视剧热播后,很可能离婚律师会成为一个行业的符号,是实实在在推动了律师业务的拓展。笔者实在想不到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律师吐槽《离婚律师》。
网络上很多吐槽,篇幅所限,本文仅选取部分,其实大部分的问题在我们金牙大状离婚律师团队的剧评中都分析过。我们认为,吐槽不能断章取义,评价应当客观全面,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得十全十美,尤其是对于大陆刚刚起步的律政题材剧,起步阶段有瑕疵在所难免,我们对此应当宽容对待,鼓励剧组改进,后面为观众拍出更多更好的律政剧,争取能达到并超越曾经风靡一时的香港律政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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