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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警暂扣车辆遭水淹,车主损失谁来赔
作者:刘昱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附相关七种损失赔偿的情形) 最近以来,罕见的洪水肆虐了三湘大地,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笔者偶然看到了网友发的一张照片,据说是某交警队暂扣车辆停车场,照片上的一排排车辆已经被洪水淹没,看着很是可惜,网友们进而讨论,这些车辆的损失由谁来赔偿?下面笔者就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车辆被洪水浸泡过后,可能需要花钱维修,也可能直接报废,对于车主而言就是财产损失,被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 
   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导致车主损失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三个:自然灾害(洪水)、市政管理部门排水系统故障、交警部门车辆保管失当。大自然显然不可能成为被告,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人的就只有市政管理部门或者交警部门了。 
   市政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都属于行政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侵权的首先看看是否适用国家赔偿?
我们来看看《国家赔偿法》的相关法条: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见,根据以上规定,只要行政机关没有违法的行为,则不能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赔偿,那么就只能依据其它法律来主张权利了。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相关法条如下: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车主可以依据以上两条规定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市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排水系统(窨井等地下设施)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该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因此,交警部门对于暂扣的财物未妥善保管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赔偿。 
   但是,《侵权责任法》对于责任的免除也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种洪水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般来说,自然灾害不能预见,但是就财产损失而言并非一定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在本案中,如相关部门在了解灾情后,及时采取措施,转移车辆,就可以减少或者不发生损失。因此,相关部门如果要以不可抗力主张免除责任,不能仅仅以自然灾害不可预见为由,还要证明自己尽到了职责,没有过错,财产损失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否则,相关部门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笔者对洪灾引起的其它有关法律问题做了归纳如下:
一、洪水导致房屋倒塌,致死致伤
  保险合同一般规定洪水属于免赔的一种情形,即使购买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当然,如果房屋本身有瑕疵的话,可以向地产商或者物业进行索赔。
二、涉水过马路遭遇电击身亡
  可以以电力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为由,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三、上班路上因水灾造成伤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水灾中正在上班(含上班路上),以及因工作到灾区出差期间发生的伤亡,应当按照工伤处理。
四、洪水造成树木、广告牌折断砸伤行人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树木、广告牌折断是因为管理不善,洪水只是触发因素或引致因素,就不构成不可抗力,应该由所有人或管理者承担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五、承租仓库财物被淹
  出租方仓库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尽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可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但如仓库存在质量隐患,未及时整改和维修,出租方应对该瑕疵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租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六、洪水致地下停车场车辆受损
  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应当采取积极适当的防范措施,以保证停车场所有车辆的安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车辆损失,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因设施设计有缺陷造成,可以向建筑开发商主张赔偿。
七、车辆在静止状态下被淹 
   如果车辆是停放在小区或者地下车库中等静止状态下被水淹造成损失,只要参保了车辆损失基本险,保险公司都会按照自然灾害进行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