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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翁帆究竟能得到了什么?
作者:刘昱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从28岁的翁帆嫁给82岁的物理学泰斗杨振宁那一天开始,他们的婚姻就注定成了一场公演的连续剧,现在,这部剧终于看到了要落幕的提示。有媒体爆料,与翁帆结婚13年后,94岁杨振宁已经订立遗嘱,说除了一套高档别墅的居住权之外,其它遗产都留给自己与前妻生育的子女,后来又有其助理出来辟谣,说没这回事,但又没有进一步说清遗产到底是如何分割。因此笔者私下猜测,杨教授估计是因为顶不住舆论的压力,想落个耳根清净,故而授意助理辟谣。
   无风不起浪,不管怎么辟谣,很多观众已经认定遗嘱是真的,开始从不同角度讨论这部戏的结局,经过笔者归纳,网上舆论基本分为两派,一派说翁帆跟随杨教授多年,获取的资源已经很多,见过的市面、结交的人脉都是一流的,杨教授夫人(以后叫遗孀)这个名号就是无价之宝,可以保证她今后衣食无忧。另一派则说,翁帆做了13年保姆,把最好的青春奉献给了一个老头,为这个不人道的无性婚姻仅得到这些,翁女士太亏,杨教授太抠。 
   笔者姑且假定这个遗嘱是真的,下面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翁帆在这场婚姻中究竟能得到什么财产? 
   首先要确定以下几个事实,杨与翁是在中国结婚,杨教授已经放弃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他们自结婚后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财产分割等民事法律事务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即使杨教授在美国等国外还有其它财产,其相关权益的所有及分配也适用中国法律,具体执行时可以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来解决。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那么按照中国法律,杨教授一旦身故,翁女士到底能获得什么财产?仅仅是杨教授的遗产吗? 
   答案是否定的,杨与翁自2004年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杨教授赚下每一分钱都可能有翁女士的一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它的都好理解和计算,对于第三项知识产权的收益可能会有争议,下面笔者进行进一步阐述。杨教授作为知名的科学家,其留下来的最大的遗产应该就是他的学说著作,这些有的形成于他与翁女士结婚前,有的形成于结婚后。对于结婚前形成的知识产权,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版税、奖励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杨教授身故后产生的收益则属于杨教授个人的遗产。对于结婚后形成的知识产权,婚姻存续期间收益分配方式同上,但对于在杨教授身故后产生收益怎么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刘昱律师认为应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又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综上可知,在杨教授身故后,首先要区分哪些属于他的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谈遗产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婚后十几年,杨教授著书立说、演讲、站台、投资理财、工资、奖励等收益可想而知,可见,一旦杨教授身故,其中的一部分直接归属于翁女士,杨教授根本无权处分。而杨教授能处分的仅仅是他婚前的财产和婚后的部分财产。 
   从这个角度上讲,翁帆还可以大度点,那高档别墅的居住权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