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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辞退已提出辞职的劳动者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律师实务中会遇到,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的问题,对于此问题应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来进行判断,与劳动者是否提出辞职无关。
一、单方解除是一种法定解除
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可分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和非过错解除。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又称即使辞退,是指劳动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预告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过错解除的六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只要出现上述六种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过错性解雇行为,无须事先通知,也没有经济补偿金,是一种严厉的解雇行为,因此,我国劳动法律通过解除理由和解除程序进行了制约。在解除理由上,《劳动合同法》将过错性解除理由主要限定在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解除。在解除程序上,在过错解除情况下,用人单位虽然可以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但做出解除时仍要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相应的退工、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43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和程序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者有事先提出辞职的行为,但在其辞职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辞职行为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的合法性,所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实务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对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但因何种原因或者由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各执一词,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免除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义务,而劳动者则主张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责任为由,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否则推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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