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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七人结伙敲诈过路司机,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8年04月25日
七人结伙敲诈过路司机
被告人张某等七人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商议以“挂车”方式敲诈勒索外地过路司机的钱财。2010年1月5日晚,张某团伙中的二人依照安排故意在公路中间行走,另一人故意被路过的货车“挂”伤。团伙其他人驾车追上货车,要求司机停车下来赔钱,并用钢管打碎车门玻璃。
司机被众人打伤后还被迫给付了1000元现金才被放行。次日,张某团伙再次以同样方式敲诈另一货车司机,但被货车司机逃脱,车门玻璃及尾灯被张某团伙砸坏。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七被告人先虽是预谋以“挂车”的方式敲诈外地司机钱财,但七被告人在被害人警觉没有停车的情况下驾车追赶,持钢管威胁和伤害被害人,并逼被害人出钱了难,故本案应认定为抢劫罪。
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该团伙的主犯张某5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他6名成员4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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