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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婚前财产约定如何签
作者:王成 律师  时间:2010年01月11日
婚前财产约定,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就各自婚前的财产在婚后的归属做出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还可以是归一方所有。双方亦可以对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约定方式同上。
1、              婚前财产约定三大特点
1)约定的生效以签署约定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 
2)约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约定的载体的唯一性。婚姻财产约定应该以书面形式约定。
2、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达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约定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约定,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二、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三、财产描述要明确。财产描述得越细致,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
2)条件设定清楚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约定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该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
3)体例规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作为协议来说,还是要遵循一定的范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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