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法学论文

离婚协议书条款权威解读
作者:王成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协议,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备文件,并且其内容也是日后作为确定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的重要法律依据;发生争议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最重要的审判证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不是很重视,认为只要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就办完了,一般只是在形式上要求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无子女、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等就立刻办理离婚登记。由于过于简单的离婚格式,因为现代家庭财产的复杂化,协议离婚以后留下了争议的隐患,为防范离婚协议书法律风险,制定详细、全面、具体的离婚条款显得尤为重要。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离婚的主体要注明
协议离婚主体,就是婚姻关系的当事方即结婚的男女双方,当自己委托婚姻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把对方作为甲方,己方作为乙方,主体身份信息最好写明如下内容:对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注明详细个人信息的目的为降低离婚协议履行方面的风险。
二、双方婚姻合法性及离婚原由要写明
主要写明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感情破裂,如感情不和或者性格不和等等,作为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基础条件等。写明能够说明双方离婚的法律依据;表明双方离婚的情感基础已不存在,符合协议离婚的理由。
三、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等具体细节的约定和处理是该协议书的最重要部分。
该条是离婚协议书的关键点,关系到双方的切实利益,若双方协议不清或者权利义务不明确,容易导致履行存在争议或履行不能,产生纠纷。
(一)男女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主要是表明双方作出离婚的意思,是双方真实自愿的。一般表述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约定和处理
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书中要求必须注明的事情,无论是否有孩子还是没有孩子,都需要写清楚,若没有子女,一般具体表述为:“男女双方无子女”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子女”。
对于有孩子的抚养问题来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一般应写明孩子的姓名加身份号码,归谁来抚养或者轮流抚养?抚养费金额确定依据?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抚养费时间等。
一般表述为:“甲乙双方婚生子(女)某某(身份证号码)由甲(乙)方抚养,甲(乙)方支付抚养费至某某18周岁或者独立生活为止,甲(乙)方每月支付某某元。”
(三)子女探望权的约定和处理。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一般表述在约定中明确:双方婚生女/子随甲(乙)生活,乙(甲)每月支付抚养费某某元,直至独立生活止。乙(甲)每月探视子女两次,在每月的单周六,根据子女的意愿,在协议地点探视子女。如遇意外,探视具体时间、方式由双方另行具体约定。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这是离婚协议书的核心部分,需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条款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1、房产的约定和处理。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以及房产编号,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甲(乙)方名下的位于某处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方所有,”若房产有银行贷款时,可能需要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对此需要约定明确,尤其是在约定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方面一定要清楚,对于分割房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一定约定清楚。
2、银行存款及股票、车辆等财产的约定和处理。对于动产的处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约定车辆离婚后归谁所有,车辆若尚未偿还银行贷款的,应注明离婚后债务在双方之间。如何分担的问题;应明确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并可以通过约定一定的违约责任的方式,尽可能保障离婚后协议的履行。对存款需要约定明确银行卡和开户行以及存款数额,分配情况。
3、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后双方投资某某公司取得登记在甲(乙)名下的某某公司的----%的股权归甲(乙)所有,甲(乙)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乙(甲)支付财产折价款人民币----------万元。
4、其他共有财产。如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需要写明具体情况,如产品品牌、型号、生产日期、发票单据等。为保障履行顺利正确履行。可以列一个具体财产详细清单。
四、夫妻共同债务约定和处理
夫妻因共同生活生产或经营由一方或双方所欠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意见。
1、双方确属如无共同债务则可表述为:“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或婚前个人债务各自偿还”。
2、若有共同债务则可表述为:“-------元债务由甲(乙)承担或自某年某月某日前发生的债务由甲(乙)承担或双方--------元债务由双方一人承担一半”。
五、恶意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除上述列明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惩罚内容
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协议条款约定执行,应承担违约金多少元或者每日迟延履行金-------元。(需要具体明确每一项违约内容及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主要是把双方协议的其他内容尽可能多列举出来,以维护双方的权利。如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问题。
2、在离婚协议中不能含有限制一方人身权利的内容,不论因何种目的或者理由,限制他人人身权利的约定都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双方签署本协议书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离婚协议一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作者:王成

律师资料

王成律师
电话:13465909…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