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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假离”有风险,决定需谨慎
作者:蒋铁顺 律师  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李某与丈夫赵某打拼多年,小有积蓄。李某总觉得现在居住的两居室太小,一直盘算着再买一套房。可随着限购政策的出台,李某买房的心愿未能达成,高首付、高利率让她望而却步。一天,丈夫赵某告诉她,听说只要他俩离了婚,把房子给一方,另一方就具备了购买首套房的资格,可以省不少钱,等买了新房再复婚就行了。于是,他俩商定了离婚协议的内容:房子归属赵某,家电、存款归属李某。就这样,夫妻俩到民政局顺利地办理了离婚手续。为“避风头”,李某搬离了住所,开始了她的购房计划。半个月后,李某回老房子取东西时,意外发现门锁被换了,正纳闷时,却看到丈夫与一名年轻女子手挽手在小区里溜达。李某如梦方醒,假离婚原来是个**,丈夫早就另结新欢。今年5月,李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称其与赵某是假离婚,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赵某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起诉。
  【律师说法】
  假离婚只是民间说法,一般而言,只要双方履行了法定的离婚手续或是经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关系,法律上说的离婚就成立了,并无真假之说。而离婚一旦成立,企图“以假乱真”的当事人就往往面临着情感和法律的双重风险。
  首先在情感上变数增大。因为双方已经没有婚姻的束缚,很难保证维持对婚姻的忠诚度,假如一方存心违反当初要复婚的定约,那另一方也不能强求。
  其次在法律上,假离婚的夫妇往往为了别的目的,只是笼统地约定无财产争议,或者简单地一分为二,与双方真实心愿不符,存在不平等之处,还会引发日后的纠纷。而对于权利受侵的一方,若没有完整充分的证据,法院一般会认定离婚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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