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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后不能探视孩子怎么办
作者:陈春香 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有些人成为前妻前夫后如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他们就以各种理由妨碍另一方探视孩子,这种做法对孩子是极端不尊重的表现。离婚后探视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也是离异家庭中的孩子的法定权利。    见自己的父母,是孩子的天赋权利,不能因为父母感情纠葛而予以剥夺。有些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加入到这场复仇中,好像阻止一方来探视孩子就是对那个人的报复和惩罚。其实大可不必,无论怎样,那一方永远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亲情血缘是无法阻隔的。那种意气用事的人不择手段地占有和控制孩子,对孩子的人格破坏力不可低估,可能引起孩子的愤恨,在幼小孩子心里播种了仇恨和怨愤,孩子青春期时就可能爆发强烈不良情绪,对孩子一生都埋下隐患,都不足为奇。      不管怎样善意说服,总有一些人不会听取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意孤行,把孩子当做私有财产进行控制,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遇到极端情形,只能依法取证通过法律途径疏通探视之路。    收集一方不准探视的证据,电话录音录制直接拒绝探视的,如发生极端情况,立即报警笔录事发情况。    但是总体上,收集不准探视的证据难度很大。因此,探视方可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即使不能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就探视权问题得到法院的帮助,对另一方进行思想文化灌输,法官的说服工作比一般人的说服力要强很多。     探视权遇到障碍最后可用的方法也就是起诉,穷尽方法总能改善事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