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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增加三成带来“新考题”——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系列报道之二

作者:董毅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组数据,描绘出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战况”:截至5月31日,全国法院5月份登记立案1132714件,同比增长29%,环比增长4.93%,当场平均登记立案率为90%。其中,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共登记立案29924件,同比增长221%,环比增长84.5%。
一个月以来,为真正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国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衔接顺畅,实现了改革的良好开局。
立案数上升的主要案件类型集中在哪儿?
“同比增加82.5%。”记者连线位于西部的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得知5月新增立案73件,一审立案数增幅是明显的。
调查显示,位于东部的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今年5月新收各类案件947件,收案总体上并未大幅上升。但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上升显著,5月4日至今已立案7件,另有4起群体性诉讼处于材料补正和审查期间,涉及168户居民,都与征地拆迁有关。
“在全国一审立案数上升的背景下,法院的收案数及增加幅度存在着地方的不均衡,不排除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之前,部分法院已经很好地贯彻执行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故不存在积压案件的情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学在分析说。
六合法院院长李传松认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恰好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同步,对于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而言,可谓是“双管齐下”,其效果立竿见影,最直接的体现便是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上升。
从全国法院的统计数据看,一审立案数上升的主要案件类型集中在行政诉讼领域。“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确能够有效解决行政诉讼领域的立案难问题,一个月来的实践也初步证明了这一点。”李传松说。
李传松表示,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能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体现了对司法的信任。
行政诉讼一审立案数大幅上升透露出什么?
“由于存在权力和地方干预,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所谓‘立案难’问题主要指的是行政案件。”李传松坦言。
针对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行政案件同比增长221%,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点评说:“立案登记是一个好的制度,对于降低‘民告官’门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改革的效果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也大大促进了社会法治环境的改善。
李传松认为,行政诉讼法的重大修改,对于保护当事人诉权、强化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客观上增强了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信心和勇气。
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信心和勇气,“民告官”是否不再难,可以从数据上反映出来。姜明安提醒说,除了登记立案数量,还要关注另外两个数据。相对于整个行政行为的发生,老百姓不服时,愿意告到法院的占几成?告到法院后,被退回去的占多少?
姜明安注意到,据媒体报道,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试点法院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从去年底建院起就已经实行了立案登记制。今年前4个月,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34件(包含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36件),占全部收案量的64.3%。
按照去年北京市统计的行政案件立案率,从30%提高到了80%,可见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出现了大幅提高,畅通了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姜明安说:“这无疑是很大的进步。”
案多人少且有案必立,法院的角色如何扮演好?
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司法便民的重大举措,把方便留给了群众,把压力留给了自己,这已成为全国各个基层法院躲不开的“新考题”。
“案多人少成了实际工作中最大的难题,人还是这么多人,但是具体的工作量增加了,法官加班加点也成了常事。”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说。
除了立案,咨询和释明的工作量也翻倍增长。富县法院院长刘尚军告诉记者,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存在理解偏差,法官在做好释明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法律宣传。
立的案多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压力自然也随之加大。“下一步,要扎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李传松表示。
“一方面,严格区分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把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强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廖永安建议。
改革是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最大红利。人民法院要以更大的魄力、勇气,更多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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