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原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某,男,1979年4月5日出生于安徽省临泉县,汉族,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2013年1月5日因犯抢劫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4年3月25日经减刑后刑满释放。2016年9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颜某某,男,1991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温岭市。辩护人桑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诉刑诉〔2017〕1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颜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7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理,公开开庭......
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16251297,021-52789612 地址: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15H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2,男,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辩护人贺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某,男,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辩护人杨律......
公诉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郑某某(自报)。 辩护人贺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左某某(自报)。 辩护人余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诉刑诉[2017]13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某某、左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8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
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某,女,汉族,1981年4月16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暂住本市普陀区。辩护人贺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诉刑诉[2017]4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刑事案件速裁......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1,男,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辩护人徐倍歆,上海市铭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被告人余某某,男,汉族,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暂住上海市静安区。辩护人张强,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贺律师,广东国晖(上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袁某某,男,198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陕西省。辩护人贺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诉刑诉[2017]4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7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
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自报)。 辩护人王律师、解律师,上海康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某(自报)。 辩护人桑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于某某(自报)。 辩护人魏律师,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诉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