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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也谈中国法的精神
作者:李茂久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09日
   记得美国大法官罗斯克.旁德所著的所著的《普通法的精神》一书,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犀利的语言,厚重的学术思想,让人读后深味了普通法的精神,而其中文译序也堪称绝唱,当然在这里我没有能力去评价本书的学术思想,只想把我读完这种绝唱的思想写下,放在我的博客里,杜撰出一个类似的篇名—“也谈中国法的精神”
    21世纪是以网络为标志的信息时代,然而,在美国,作为社会制度之价值基础的普通法却以其传统的精神维系着美国社会的价值秩序。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美国司法部诉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普通法以其超然独立的品格没给比尔。盖茨这位网络英雄任何脸面。在中国,辉煌的立法成就有理由让我们法律人骄傲,他们的努力成功使我们学生时代读到的法学原理变成了现成的法律条文,可是如果要问作为中国社会制度的之价值基础的当代法的精神是什么,恐怕难有一个满意的答案。这不能让我们法律人汗颜,毕竟我们还在构建我们的法治社会,高举的法治的大旗构建的各项法律制度却没有属于自己的本土历史。问题在于:缺乏神圣法律精神同酬的法律制度在多元化的社会中能够走多远?中国法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在最近社会上有两个激烈争论的案件浮出了水面。其中一个发生在北京,是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集团知识产权纠纷案,另一个发生在香港,是劳富比拍卖行拍卖的4件圆明园的国宝事件。两个案件的共同点是民族情结或爱国情结与制度正义的冲突。在前一个案件中,因“微软霸权”威胁到了中国IT业的发展,IT业的代言人提出,即使亚都确有侵权,中国的法官也应当为民族利益而援用著作权之外的情理支持亚都,在后一个事件中,更有舆论坚决主张,为了那些被强盗夺取的国宝,让道貌岸然的西方市场经济下的拍卖规则见鬼去吧。激情下的冷静思考,我们的亚都为什么没有霸权,没有微软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为什么是我们的国宝被抢?答案是在他们背后中国当时经济的弱势,在经济弱势的背后是中国历史上封闭式单面循环得发展,在简单循环的发展的背后是一种让社会开放式进化的制度正义的缺乏。缺乏一种可以即固守优秀传统又容纳反映时代进步的先进价值观念的法律精神。因此,当社会利益在某个局部或重大个案中出现紧张关系时,我们往往用某种朴素的道义或情结代替制度的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亚都而声言,为国宝而义愤,就是要舍弃个别正义而舍弃制度正义,我们必须修练和维护一种代表社会主流意识的法律精神。但在今天,无视社会制度正义价值基础的声音,恰恰来自主流意识的时代精英门。可以中国法精神修成正果还有漫漫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