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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犯罪单位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经本律师积极辩护为其
作者:武昌陈哲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犯罪单位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经立丰刑辩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积极辩护,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回顾:2015年4月,受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立案侦查,后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家属聘请立丰刑辩团队指派本律师与另一名刑辩律师共同代理此案。2015年4月22日,经立丰刑辩团队积极辩护,法定代表人周某被取保候审,后在该案的审查起诉阶段中,为争取法定代表人周某的最大合法权益,本律师查阅完全部案卷后,经与律所刑辩团队会议讨论交流,认为该案中部分行贿金额不应计入本案,且犯罪嫌疑人周某有法定从轻、减轻的处罚情节,随后本律师起草了一份《关于周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并提交到办案机关,经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该份辩护意见得到了检委会的认可,2016年4月20日,人民检察院作出昌检公诉刑不诉【2016】19号不起诉决定书:对犯罪单位武汉某建设集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周某不起诉。
不起诉文书见://photo.blog.sina.com.cn/photo/1721030777/001StgIVgy71buGJjh82a,//photo.blog.sina.com.cn/photo/1721030777/001StgIVgy71buE8Jtp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