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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作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一、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有哪些权利
  1、保护被监护人的其他合法权利;
  2、代理被监护惹的民事活动;
  3、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4、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宜;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 并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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