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 开设赌场罪成功辩护获缓刑基本案情:被告人常某某,女,在武汉市江岸区某小区内租用套房,与另外二名被告一并购买麻将机数台、网络百家乐平台一套,进行网络赌博,获利十万余元。2018年5月16日因开设赌场罪被拘留, 5月30日被取保候审。
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常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判决结果: 被告人常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