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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江西证监局公示辖区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机构名单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根据近期举报线索及我局日常监管发现,南昌期财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抚州海深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场外配资、非法期货等业务。机构名单见下表。

江西证监局郑重提醒: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内机构或境外(代理)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院〔2019〕254号)载明,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信用交易方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依法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

   “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有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辖区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如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文章来源:江西证监局
//www.csrc.gov.cn/pub/jiangxi/gzdt/202006/t20200609_3778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