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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因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获法院支持吗?
作者:怀向阳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摘要:在实践中,有的人受到家庭冷暴力之后,会想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受到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否获法院支持?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实质伤害而不得不提起离婚诉讼,应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意见认为,实施家庭冷暴力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故法院应不准予离婚。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对《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作扩大解释,即家庭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类型,故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按通常含义理解家庭暴力,不能任意作扩大解释,可以通过《婚姻法》精神实质来把握“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标准,若实施家庭冷暴力给另一方造成实质伤害,法院应准予离婚。
       通俗意义上讲,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多发生于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的白领、知识分子家庭。目前,家庭冷暴力不是法律规制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尚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调整对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然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家庭暴力,要成为离婚条件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家庭暴力”应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适时改变其法律内涵,但又不能靠简单突破法律文本来作扩张解释。法官应结合《婚姻法》的精神实质处理案件,评价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