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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广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作者:江珍来 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01日
广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不属于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受案范围的话,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广州的司法实践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的,法院也支持,本律师处理过几单这样的案件。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民事诉讼也不受理。注意:是不受理,不是不支持。因为法律依据都没有,当然不会受理。所以很多法院提起都不能提起这个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