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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成都)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况下,有顺序先后要求!(明确)
作者:黄涛 律师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成都)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况下,有顺序先后要求!
案例:张某在骑电瓶车下班途中(注:成都营门口北某某公司上班,该公司为张某购买了工伤保险),与李某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肇事方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问:张某能否获得工伤(职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与交通事故的两次赔偿呢?
解析:该种类型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在处理的过程当中,当事人乃至律师都有时拿捏不准,因无明确的法条依据,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但经过本人与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交换了意见后,可以确定四川省范围内的处理方式是: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时,有顺序之分,必须先走交通事故程序索赔,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额比工伤赔付(通过计算)要低,在伤者不是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走工伤程序进行补偿索赔,但不是双陪赔偿,仅仅为补齐差额。
二、在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无法得到索赔的情况下,方可走工伤程序进行索赔。
综上,本案伤者张某只能先起诉车方李某及李某的保险公司,如果不能完全赔付(张某是无责方)下,方可走工伤程序,如果李某逃逸,张某无法得到索赔的情况下,才能先走工伤赔付!
本文为本人原创,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四川省法条依据:四川省《川府发200342号》文件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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