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红.女.法律本科.河南豫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乡市律协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全国未保委委员.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自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民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事单位经营决策提出良好的建议.参加企业商务谈判为企业修改合同提供多项法律服务.本人擅长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纠纷.劳动仲裁.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竭诚为需要法律服务的朋友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