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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李波律师:今年我区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李波 律师  时间:2013年02月03日
 
努力落实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南国今报 2013-02-03 ■ 记者吴欣
  今报南宁讯(记者吴欣)1月3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在南宁市举行新闻通报会。据了解,2013年,我区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2年,我区城乡新增就业143.98万人。今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为历年最多,达16.8万人,初次就业率超过90%。据预测,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8.1万人,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据悉,截至2012年12月底,去年整个广西“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次达2300多万。全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70多万人。
  同时,我区开展了“阳光社保”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清理回收历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截至2012年12月底,各地已回收资金1.8亿余元,占被挤占挪用基金的77.3%,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据了解,2013年,我区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会上提出了努力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设想,同时,努力推进对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调动的人员除外)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
  工资也是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之一。2012年,我区发布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000元/月,同时制订了2012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并起草了促进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有关政策指导意见。据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我区将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