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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浅议林地征收该如何补偿
作者:尹利兵 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25日



笔者:尹利兵律师

征地过程中,对于被征收老百姓来说,最为关心的必然是补偿问题。林地征收相对耕地来说更为特殊,因为林地征收就意味着就要破坏植被。一旦征收不仅涉及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牵扯到生态效益,因此政府在征收林地时更为慎重。关于林地征收该如何补偿,总的原则来说与其他土地征收补偿基本一致,但因其特殊性,笔者认为对林地征收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探讨。
一、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林地征收肯定是有补偿的,这在我国的《森林法》第1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制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而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么看来,仅就本身而言,林地征收与其他类型的土地征收并无多少不同之处。林地征收之所以特殊,就在于附着于其上的林木与其他土地附着物相比具有特殊性。林地被征收人的所拥有的林地不仅可为权属人带来各种经济收益,同时它也为该林地所涉及的其他人群带来各种收益。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与其他类型的土地征收就应该区别开来。
二、林地征收主要的补偿项目。
总体来看,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 2、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此外,按照征收政策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样也应当予以落实。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三、林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
司法实践中,对耕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除依法归村集体的部分外其余全部归被征地农户争议不大。但是对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究竟应当归村集体还是被征地农户(或承包人),抑或由两者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则颇具争议。
实践中之所以对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归属争议颇大,主要是认为耕地与林地不同,因为耕地承载着被征地农户的基本生存保障,而林地不具有这种功能。结合我国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本律师认为,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及分配应当与耕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及分配一样。即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故此,集体经济组织自当对林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有权进行分配。但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的前提是集体经济组织对被征地农户进行统一安置。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的,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除依法归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外,应当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林地征收补偿项目除了土地补偿费之外,安置补助费、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林地承包农户或林地承包人。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征收单位所发征地补偿费中包含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两项,其中安置补助费占60%、土地补偿费占40%。根据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农户。以贵州省为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80%、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过20%。
综上,在林地征收过程中,对于林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适用和如何分配的问题,具体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针对不同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最好及时让律师介入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