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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四川达州大竹李鹰律师上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界定
作者:李鹰 律师  时间:2018年06月30日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应如何界定
  案情

  20121020日,李某将其农村新建二层住房建设承包给刘某,在施工过程中,刘某雇请了周某。 2012328日,刘某安排周某扛建房所需的檩子。檩子系李某所有,事先由李某用铁丝将三根檩子固定为三角形,然后其余檩子依靠该三根檩子围放成垛。周某扛檩子时,檩子垛失去平衡倒塌将周某砸伤。后周某送往医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6万余元,伤情经鉴定构成一个六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需继续治疗费用8000元。另查明,周某母亲王某,1957914日出生,由周某三兄弟共同赡养。周某儿子2010527日出生。周某及母亲、儿子均为农村户口。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周某母亲王某是否应当作为被抚养人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周某母亲已逾55岁,由周某兄弟赡养,应当认定为被抚养人。第二种观点认为,周某未满60岁,不能推定为无劳动能力人,故不应当认定为被抚养人。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其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应当确定为被抚养人。由此可以得出确定成年近亲属为被抚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丧失劳动能力;2、无其他生活来源。

  如何确定丧失劳动能力,一方面,因工或者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为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另一方面,从年龄上,任何人都必将因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项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的,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故达到一定年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可以推定为丧失劳动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规定,60周岁是享受抚养费的最低年龄。但因男女生理特征及社会分工差异、传统风俗等原因,事实上男女因衰老而逐步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年老停止劳动而休养、休息的时间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女性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说休养、休息的时间应略早于男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满十年的可以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参照上述规定,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可推定为丧失劳动能力人。虽然国家根据女工人的工作性质,将其退休年龄确定为年满50周岁。但在审判实务中,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一般不宜将其认定为无劳动能力人。

如何确定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来源包括多方面,退休金、股份分红、存款及利息所得、房租收入、经营利益、子女赡养、承包收入等等,都属于生活来源。最高院规定的能够获得生活费赔偿的条件无其他生活来源,是指除子女赡养外无其他生活收入的情况。完全没有其他收入的当事人当然应当认定其无生活来源。但现实生活中,绝对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少见的。对于享有退休金的当事人应当认定为有生活来源的人,不应当确定为被抚养人已形成共识。对于没有退休金但有其他收入的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比如当事人虽年老,但有固定金额的股份分红或者房租收入,完全能够维持本人生活,那么该当事人应当认定有生活来源。又比如一城市居民,偶尔在外面打零工,或一老年农民,他还有自己的田地,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收入。如果机械的按照无其他生活来源来确定被扶养人的话,几乎没有人能够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所以在适用最高院该规定中,对于当事人虽有收入,或偶有收入但收入不足以维持本人生活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均应确定为无其他生活来源。最后是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问题。被抚养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既熟悉被抚养人的日常生活,又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其出具的被抚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应具证明力。

本案周某母亲已逾55周岁,可以推定其为无劳动能力人,且周某母亲事实上亦是由周某兄弟赡养,无其他生活来源,符合确定成年近亲属为被抚养人的两个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