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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章丘胡律师提醒签合同谨慎支付定金
作者:章丘胡安昭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17日
谨慎支付定金
作者:章丘律师胡安昭
本律师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当事人,在对办理的事情没有清楚了解的情况下,便先支付了定金,等到对事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之后,发现事情和自己原本设想的存在很大的出入,但在这种情况之下,根据定金条款,自己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一时的疏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一:甲某预购买二手房,房产中介领甲某去看房,甲某实地看房之后觉得对所看的房子非常满意,回到中介之后便与中介签订了合同,甲某口头询问中介房产的面积,中介口头回答是90平米。甲某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预购合同上关于房产面积填的是叉号,也就是说双方并没有对房产面积进行书面约定。
等到和卖房人签购房合同的时候,甲某通过看卖房的房产证,发现卖方的实际房产面积为87平米,甲某感觉自己平白无辜的损失了三个平方米心有不甘,所以不想打算买房,但是房产中介说什么也不同意退还定金,说因为甲某违约,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甲某这才想起看原来的定金合同,才发现关于房产面积从未约定,其虽然也看过房子,但通过目测很难了解房产的真实面积。而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原来口头说的90平米自己现在也没有证据证实,自己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局面。
胡律师建议在这种情况之下一定要对交易物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不要盲目支付定金,如果确定支付定金,也应当把双方约定好的内容都要体现到书面上,否则,到时候双方各执一词,谁也无法确定当初口头怎么谈的,正所谓,空口无凭,立字为证吧。
案例二:甲某欲买断乙公司,觉得乙公司属于新型企业,产品市场前景很好,在双方简单的沟通之后,即支付定金50万元。支付完定金之后,甲某进一步的了解该乙公司,才发现原来对乙公司存在诸多高估的情况。乙公司未提供往年的账目经营明细,甲无法判断乙公司所说的营业额是不是像乙公司所说的那么高,且乙公司所提供的合同草案只是草略的说了带领甲某熟悉工作流程熟悉市场之类的简单字眼,缺乏可操作性和制约性。甲某面临两难局面,如果继续购买,则面临未知市场等其他的巨大风险,不购买,自己违约,则定金很难往回要。这也是甲过于草率的支付定金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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