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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因农村房产面临拆迁显现的土地证房产证名字不符问题
作者:章丘胡安昭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18日
因农村房产面临拆迁显现的土地证房产证名字不符问题
作者:章丘律师胡安昭
近年来,广大农村房产因为面临拆迁换楼,增值或者潜在增值明显,由此在产权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利益冲突。很多年前,农村土地房产本身并不值钱,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并没有在意。而一些村委在给村民登记材料的时候,往往也是根据户主的名义申报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出现了很多一些老百姓所住的房子邻居普遍认为这是他的家,但实际土地证或房产证却在他的父亲名下或爷爷名下。房子虽然是由他本人出资盖的,其他子女并没有出一分钱,但因为证在其父亲或爷爷名下,而他本人兄弟姐妹好几个或者爷爷的继承人有若干人。而现在换证却往往需要全部继承人都到场办理公证,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在实践中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或者根本不可行。
胡律师建议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土地证或房产证登记的人尚在,可由土地证房产证的上的人加上其夫或妻在遵循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书写遗嘱来指定遗产继承人。如果夫或妻一方已经死亡,则只可以在遗嘱中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
当事人若有其他不明问题,可百度“胡安昭”或“章丘胡律师”寻求联系方式进行免费咨询。